中新时评:克服短期扰动 中国经济仍有充足动力******
中新社北京12月28日电 题:克服短期扰动 中国经济仍有充足动力
中新社记者 王恩博
今年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后,明年中国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需要强劲引擎。
世界经济拉响衰退警报,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支撑中国发展的动力是否仍在?从多个维度观察,均可得出肯定答案。
中国经济仍有充足动力,且发力更加聚焦。
年底举行的多场论坛、会议上,中国的官员、学者、企业家们热烈讨论着同一个问题:明年经济如何回归稳健增长轨道。某种程度上,这是一个凝聚共识的过程。各方普遍意识到,2023年是中国经济弥补疫情冲击损失的重要窗口。
这个方向也为中国决策层所明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围绕“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进行细致部署,提出“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的方法论,无不折射出对稳住经济大盘的关切。
当心往一处想,劲就能往一处使。降准释放长期资金、房地产金融政策利好频传、扩大内需战略顶层设计出炉,今年末中国各领域叠加发力的政策效应明年将持续显现。根据实际需要,一些新政策、新措施也会陆续有来。存量政策、增量政策同向发力,将积极促进中国经济运行好转。
中国经济仍有充足动力,且活力将加速释放。
随着奥密克戎病毒特性变化,中国从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出发作出防疫转段决策。优化防疫二十条、新十条落地,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疫情防控政策因应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为经济恢复创造了重要条件。
12月26日,2022年最后一个周一,北京地铁公司所辖运营线路日客运量时隔一个多月重返450万人次以上。在全国范围内,武汉、重庆等地地铁客流也明显恢复。尽管通勤早晚高峰还不似以往忙碌,但地铁客流逐步攀升,是生活回归正轨、城市恢复活力的有力注脚。
疫情仍是当前影响中国经济运行的关键变量。专家估计,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对经济运行的影响料将产生类似“J曲线效应”,即短期会对经济运行造成扰动,但全年是重大利好。随着相关政策落实,中国的人流、物流将更加顺畅,社会再生产各环节、经济社会生活各领域都有望加快恢复,重新焕发活力。
中国经济仍有充足动力,其潜力会持续兑现。
眼下,中国正布局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找准二者结合点,即是为经济增长挖潜的过程。
例如,中国迫切需要加快产业体系优化升级,这就需要加大制造业研发和技术改造的投资力度,加大新领域新赛道投入。这些投入既是当期需求,未来产生高质量供给后,又会进一步创造有效需求。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就是典型成功案例。今年早些时候,中国汽车出口量“超车”德国跃居世界第二,背后正是新能源汽车热销海外的“加持”。
令人期待的是,中国发展轨道上还有不少这样的堵点、痛点、难点、空白点,可以大做文章。创造有利体制机制环境,施以适当政策引导,潜藏的动力就会兑现为新增长点,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这些有利因素的累积,正让中国经济前景更加清晰明确。据综合研判,明年世界经济增速可能明显下滑,而中国经济有望总体回升,形成一个独立的向上运行轨迹。
当然,经济好转不会是“天上掉馅饼”,各方必须为之付出艰苦努力。但可以确定的是,近几年疫情短期扰动,并未削弱中国经济长久动力,更不足以改变中国经济长期趋势。对此,人们应当充满信心。(完)
16个部门联合印发行动计划整治噪声污染******
光明网讯(记者 张佳兴)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各类公众不需要的声音干扰正常生活的情况时有发生。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5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5.0%,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提出到 2025 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 85%,推动实现全国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2年6月7日,在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新乐一中考点,工作人员正在对考点周边的噪声及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光明图片/贾敏杰 摄)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将从5个方面深化管控,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或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要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开展环评,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适时将相关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鼓励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适时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交通运输噪声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监管。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鼓励在禁鸣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记录系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内河船舶应用清洁能源。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装备选型和轨道线路、路基结构等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据悉,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将《行动计划》任务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